2019年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高新区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

文章来源:天津高新区 发布时间:2018-10-31

 

2019年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高新区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

    2018-10-31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精神,参照《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滨海新区接受义务教育(小学阶段)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结合高新区教育实际情况,现将2019年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高新区未来科技城南区(渤龙湖科技园)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公布,具体如下:
  一、一年级入学
  (一)申请登记对象:年满6周岁,即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拟于2019年9月在高新区第一学校就读小学一年级的。(超龄儿童要提供户籍所属地教育局开具的未入学证明)
  (二)登记时间及方式
  第一阶段:网上预约登记 2018年11月1日至11月16日登陆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http://www.tht.gov.cn)首页“高新区教育信息管理平台”登录口注册后登录、填写、上传佐证材料(原件)待审核。
  第二阶段:原件查验阶段2018年11月19日至11月30日,每周二(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请携带已上传至“高新区教育信息管理平台”的材料原件到高新区第一学校家长接待室进行现场查验。
  (三)高新区第一学校学区范围
  航天城一期、航天城二期、航天城三期、渤龙公寓、渤龙湖御湖湾、观湖湾。
  (四)网上登记时、现场查验时应提交的基本材料
  1.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高新区合法居所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原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
  4.居住证持有人在高新区的务工就业证明:(1)个体经营的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在本区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2)企事业单位务工的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在本区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的原件。(3)灵活就业的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工作单位或高新区社区服务中心开具的就业证明原件,并提供在本区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的原件。(注:“社会保险缴纳凭证”至少应自2018年11月份<包含11月>起持续缴纳)。
  5.本市或原户籍地卫生部门签发的随迁子女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
  6.适龄儿童近期半身蓝底一寸照片1张。
  (五)办理程序
  请居住证持有人登陆“高新区教育信息管理平台”网上填写申请信息——家长携带原件到高新区第一学校进行查验——家长在“高新区教育信息管理平台”、高新区第一学校门前查询审核结果(2018年12月)——入学前材料复核(2019年5月)——学生到校报到。
  (六)特别说明
  1.居住证上的登记地址应与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高新新区合法居所的证明地址一致。
  2.居住证持有人持“五证”只能到所对应的一所学校申请登记。
  3.一个房屋地址当年仅能提交一名适龄儿童的预约申请(双胞胎、多胞胎除外)。
  4.居住证持有人要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子女当年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5.此次随迁子女入学申请登记后,高新区社发局会在妥善解决天津市户籍适龄儿童学位的基础上,先统筹解决持有“住房”五证随迁子女的学位,若出现还有空余学位且又不能完全容纳所有“租房”五证随迁子女入学需求时,将通过随机派位确定部分持有“租房”五证随迁子女的学位。对于随机派位未成功的“租房”五证随迁子女做好回原籍入学的准备。
  6.高新区社发局将依据居住证持有人申请登记期间提供的居住证及合法居所证明统筹安排其随迁子女到校报名。本次预约登记只作为学位统筹安排的依据,入学前对预约登记资格合格的申请人材料进行复核,若复核材料时发现不符合居住证持有人预约登记报名条件的,将取消其子女入学资格。
  7.居住证持有人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做好随迁子女申请登记、入学报名工作,超出规定时限原则上将不再予以办理。
  二、转学
  (一)本次受理申请转学的年级为:
  小学段:预约转入2019-2020学年二、三、四年级
  初中段:预约转入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的七年级,八年级
  (二)预约登记时间、方式及条件:同小学一年级入学
  (三)特别说明
  1.申请转学登记的随迁子女除提供“五证”外,应提供注明全国学籍号的学籍卡、转学申请,只能到所对应的一所学校申请登记,并且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对于申请转学人数超出学校学位数的,将通过随机派位确定部分持有“五证”随迁子女的学位。对于随机派位未成功的随迁子女,请做好继续在原籍就学的准备。
  2.高新区社发局将依据居住证持有人申请登记期间提供的居住证及合法居所证明统筹安排其随迁子女到校报名。本次预约登记只作为学位统筹安排的依据,入学前对预约登记资格合格的申请人材料进行复核,若复核材料时发现不符合居住证持有人预约登记报名条件的,将取消其子女转学资格。
  3.居住证持有人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做好随迁子女申请登记、转学报名工作,超出规定时限原则上将不再予以办理。
  (四)预约申请初中阶段七年级、八年级下学期转学的将于2019年1月(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末)由高新区第一学校通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到学校办理转学手续;预约其他年级转学的将于2019年8月下旬(2019-2020学年开学前一周)由高新区第一学校通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到学校办理转学手续。
  (五)外省转入的学生,因涉及跨省调档环节,如调档成功可在高新区第一学校就读,如调档不成功需家长自行回原籍协调解决。
  政策咨询电话:高新区第一学校魏老师59830808